陳看道是提出應用古代標點符號的第一人,他在1918年5月,用白話文寫了《標點之改革》一文,頒發在《學藝》雜志第3卷上,提出應用舊式標點符號的主意。

接著,1918年5月號的《新青年》雜志呼應了陳看道的號令,在該期《新青年》雜志上,除了所有的用口語文外,還采用了舊式的標點符號。

不久,陳看道又寫了《舊式標點的用法》,頒發于1919年的《浙江省立第一師范黌舍校友會旬日刊》1至5號上。1919年11月29日,周作人、朱希祖、劉復、錢玄劃一人向那時的當局提出一份《請頒行舊式標點符號》的提出。1920年2月,那時的教導部以第53號訓令的情勢通令全國采用、推行標點符號。

魯迅對應用舊式標點符號的建議不只熱鬧擁戴,並且在寫作中積極地加以應用。對講座場地于推行和應用標點符號的艱巨過程,魯迅在《憶劉半農君》一文中曾寫道:“十多年前,單是倡導舊式標點,就會有一年夜群人‘如失父母’,恨不得‘食肉寢皮’。”這活潑地反應了那時推行和應用標點符號的真正的情形。

那時,有些新文學作家在應用省略號時,往往肆意延長,有的作家寫一個省略號竟長達年夜半頁之多,似乎有什么奧秘似的,對于此種怪景象,魯迅在《“……”“□□□□”論補》一文中寫道:“在洋書上,通俗用六點,小氣的卻只用三點,但是中國事地年夜物博的,異化之際,就垂垂地長起來,九點,十二點,以致幾十點。有一種高文家舞蹈場地,則的確至多點上三四行,共享會議室以見此中的奧義,無限無盡,其實不成以言語描述。”

魯迅在寫文章的時辰,發明報社、雜志社和出書社都不器重標點符號,在付出作者的稿費時,年夜都要把標點符號和空格從字數中扣除,不給稿費。

有一次,魯迅應約為某出書社翻譯一本書,他事前得知這個出書社不付出標點符號和空格的稿費,于是,就干脆把已完成的譯稿從頭至尾銜接起來,不讓稿紙上有一個空格,既不分章節、段落,也不加標點符號。譯稿寄出往的幾天后聚會場地,出書社就把魯迅的這份譯稿退了回來,并附了一封信,讓魯迅分出章節、段落,再加上標點符號。魯迅回信說:“既要作者分段落、加標點符號,可見標點符號和空格仍是必須的,那就得算字數了。”那家出書社沒有措舞蹈場地施,只好采納了魯迅的看法,把標點符號和空格也都付出了稿費。

By admin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